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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7月3日消息,上交所出具纪律处分决定书,对ST宋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内容有关业绩更正公告不及时等违规情形。
经查明ST宋都及有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3年4月22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约为-30.8亿元到-35.8亿元,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以存单质押担保形式为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21.64亿元距宋都控股的承诺“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存单质押的互保情形”完成解决的时间已不足1年。就现阶段公司了解到的信息,并积极征询多方专业意见后,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20.8亿元。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为-35.64亿元。
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裁俞建午、时任财务负责人陈振宁、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俞昀予以通报批评。
另据此前报道,ST宋都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被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资金占用事件提起的诉讼,诉讼金额共计约2.5亿元。对此,宋都控股、实控人俞建午曾于2021年5月承诺,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有序安排资产变现、及时清偿银行款项,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与ST宋都之间以存单形式的互保情形。
但此前宋都多次催告公司控股股东宋都控股及实控人俞建午,要求其务必积极筹措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避免出现到期无法偿债,可能导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质押在银行的大额存单被银行以行使质权为由进行划扣的情况。
截至公告发布,ST宋都为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存单质押担保余额尚有21.64亿元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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