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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举行的2023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竞争性评审中,佛山市成功申报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并顺利通过公示期。据悉,此次获得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资格,中央财政三年将给予佛山9亿元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
据悉,佛山拥有2189条河涌与132座湖泊。自2016年起,佛山市高起点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成立了“市-区-镇”三级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架构,构建完善的海绵城市规划建设体系及地方标准。
截至目前,佛山完成海绵城市项目建设面积92平方公里,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51.9平方公里,打造了10.82平方公里的海绵示范片区。全市共建成雨水管渠9790公里,消除建成区易涝点24处,建成万里碧道660公里,实现了建成区8条黑臭水体的长治久清。
据了解,按照示范城市工作要求,佛山市将在示范期内完成海绵城市立法工作,加快相关工程项目建设,通过老城更新、新区建设打造示范片区,实现全域系统化建设。此外,佛山还将打造以海绵城市建设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业+海绵”示范,以海绵城市建设传承发扬岭南水乡文化的“水文化+海绵”示范,以数字技术支撑全域海绵城市建设的“数字化+海绵”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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