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18日电 (马静)17日,因员工陈某存在无证销售私募基金、客户风险测评提供答案等违规行为,国泰君安深圳登良路证券营业部和陈某双双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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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证监局,陈某在国泰君安深圳登良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参与私募基金销售,销售产品时未勤勉尽责,向客户提供风险测评答案,回访时告知客户应对口径,并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
基于此,深圳证监局对陈某和国泰君安深圳登良路证券营业部均出具警示函。此外,深圳证监局指出,该营业部应加强内部合规管理,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切实防范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并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近年来,在券商财富管理转型背景下,基金销售业务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业绩压力之下,不时有券商营业部因踩中合规红线被罚,其中无证展业是常见违规现象之一。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东北证券等券商均出现无资质员工违规参与基金销售活动问题。今年以来,则已有粤开证券、长江证券因此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月,广东证监局一则行政监管措施提到,粤开证券存在部分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营销人员、中后台人员参与基金销售活动问题等合规性问题。
1月,湖北证监局官网披露,长江证券当阳子龙路证券营业部存在员工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违规行为。
私自违规为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的行为也是券商营业部罚单中的常见情形。今年3月,财通证券杭州下沙证券营业部员工谢某即因此被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而去年,五矿证券、中天证券、华福证券、广发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粤开证券等券商也都出现员工充当资金“掮客”被罚的情况。
星图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雒佑认为,券商员工私下为客户融资往往伴随着较大数额的不正当利益交易行为。通过券商渠道融资,场外融资客户一方面可以撬动杠杆参与更大规模的资本市场活动,另一方面可以绕过监管,利用低佣金进一步放大收益。而参与的券商或者员工则会从中收取配资利息、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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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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