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相关资料图)
2月10日,安徽省水利厅发布公示,6地入选2022年度安徽省河湖长制工作拟激励市、县(市、区)名单。
详情如下: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22年度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实际情况和2022年省级考核结果,省河长办研究提出2022年度安徽省河湖长制工作拟激励市、县(市、区)名单:池州市、合肥市、安庆市、六安市霍山县、阜阳市颍上县、铜陵市义安区。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至2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水利厅河长制工作处。
联系电话:0551-62128086
传 真:0551-62128339
2023年2月10日
02
2月10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公示,3地入选2022年度交通建设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名单。
详情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对交通建设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交规划发〔2022〕33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力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24号)要求,我厅研究提出了2022年拟督查激励名单,现予以公示如下:六安市、合肥市、滁州市。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2月10日至2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
联系电话及传真:0551-62837285(传真)。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2月10日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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